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即海阳2012年亚沙会)将于2012年6月在山东海阳市举行。海阳2012年亚沙会会徽已于2009年7月公开发布,吉祥物已在2010年11月公开发布。
海阳2012年亚沙会特许商品计划将紧紧围绕“海韵、阳光、激情、时尚”的理念,通过特许商品的生产和销售,展现海阳2012年亚沙会以及海阳的精神风貌和文化内涵,满足社会各界对海阳2012年亚沙会特许商品的需求,也为参与海阳2012年亚沙会特许商品计划企业提供广阔的展示平台。为此,第三届亚沙会组委会(下称亚沙委)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海阳2012年亚沙会特许商(经营商和加盟商)。特许经营商是指由组委会选定并获组委会相关授权的、负责生产和销售某品类特许商品的公司或实体。特许加盟商是指由组委会指定或批准的,从特许经营商处购买特许商品并以零售方式向消费者销售的公司或实体。均需要在行业内名列前茅,有良好企业形象和社会责任感,有整合国内、国际市场营销渠道能力的。
特许经营商的类别分为:邮票邮品、贵金属制品、徽章及非贵金属饰品、毛绒制品和玩具、文体文具用品、日用品、工艺品、陶瓷、家纺、箱包、服装服饰、眼镜、帽品和伞等13类。特许经营商和加盟商原则上适用非排他性,即某一商品类别的经营商或某区域的加盟商不限一家,通过同类别经营商产品结构的互补或充分竞争,销售终端的合理布局,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商品;在个别商品类别或销售区域,考虑到商品生产或销售渠道的特殊性,结合应征企业的实力和意愿,可以考虑实行独家授权。
一、征集对象
特许经营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具备较强的设计生产能力且有意成为海阳2012年亚沙会特许经营商的企业。
特许加盟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拥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并具备较强的网络能力且有意成为海阳2012年亚沙会特许加盟商的企业。
二、征集标准
根据特许商品计划的需要和国家的相关标准及所应遵循的法律法规,制定海阳亚沙会特许经营商、加盟商的评选标准如下(可根据实际情况有所增加或减少):
(一) 特许经营商评选标准
1) 企业必须是经合法注册的法人单位或法人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经营资质。
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质量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职业安全管理体系、职工福利、人权保护等方面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 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热心关注社会公益事业,积极支持体育事业发展。
4) 具备较好的经营业绩与综合实力,在行业内居于领先地位,产品符合绿色、环保标准。
5) 具有较强的产品研发、生产组织、质量管理和物流配送、市场推广能力。
6) 认真执行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组委会颁布的各项管理规定,能为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提供优质的产品或优良的服务,并能与第三届亚沙会理念向吻合,能够传播第三届亚洲沙滩运动会。
7) 在同行企业中为知名品牌或领先企业,在国内拥有很高的知名度。
8) 有从事过较大规模的体育产品开发和从事过大型活动合作的经验(如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及其他国内外重大活动),具有地域性优势,便于沟通、保密和监管等优先。
9) 对2012年海阳亚沙会有较深的理解,有特许项目生产的整体规划。
(二) 特许加盟商评选标准
1) 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
2) 具有较强的市场调研、分析和营销策划能力。
3) 具有在中国境内建立销售网点的能力。
4) 符合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的环保和用工要求。
5) 具有产品宣传推广能力,能够宣传亚沙会。
6) 具有大型运动会或体育赛事特许商品经营经验。
7) 在中国主要城市的大型百货商场及重点商业街区有直营专卖店。







